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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起岳阳中心城区住房以旧换新执行,5年房贷贴息最高100%!
发布时间:2026-10-15 12:07:43
浏览量:49
象盒作者:腿哥

    《岳阳市中心城区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房地产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同意自2026年10月10日起执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规范置换流程、落实配套政策,着力打通“以旧换新”堵点,更好满足中心城区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实现民生改善与市场发展双向赋能。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国有企业等积极参与,保障“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市场规律有序开展。

    (二)自愿参与。尊重房屋所有权人自主选择权,充分保障其自愿参与住房“以旧换新”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其参与。

    (三)公平公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旧房收购、房屋评估、新房选购等环节做到标准统一、程序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适用范围与参与条件

    (一)适用对象岳阳市中心城区(含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临港高新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管委会)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住房所有权人。

    (二)旧房准入条件

    1.产权明晰。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抵押、查封、行政限制、产权纠纷等影响交易的情形(居民自建房除外)。

    2.房屋安全。房屋符合安全要求,经鉴定为C级及以下安全等级的,不得纳入置换范围。

    3.功能完备。配套齐全,基本居住功能完备。

    (三)新房准入条件

    纳入“以旧换新”房源库和符合条件的定向建设项目的房屋。

    四、收购主体

    在岳阳楼区、临港高新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范围内,由市城发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市城运乐居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在君山区、云溪区范围内,由各区政府指定区属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

    五、实施方式

    (一)置换模式

    1.收购置换模式。采用“评估定价、资金监管、差价补足”方式收购旧房,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2个月内缴纳契税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旧房价值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纳入房屋交易评估机构库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收购主体参照评估价协商确定收购价格;收购款项等额存入交通银行专用监管账户;换购新房价款不得低于旧房收购价款,新房价格不得高于该项目同类型房屋本年度成交均价;旧房所有权人在6个月内选购纳入“以旧换新”房源库的新房,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由资金监管方将专用监管账户内的对应旧房收购资金,全额转入开发企业对应收款账户。

    2.自行置换模式。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个人自行出售旧房后,在本方案有效期内选购纳入“以旧换新”房源库的新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2个月内缴纳契税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实施流程

    1.自主申请。参与“以旧换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向收购主体提交《以旧换新收购申请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资料,提出申请。

    2.评估定价。房屋所有权人委托纳入房屋交易评估机构库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与收购主体协商无异议后,确认定价。

    3.收购旧房。申请人与收购企业通过“住建360找房”小程序签订《岳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收购主体向“以旧换新”专用监管账户存入等额收购资金。申请人需在2个月内将房屋移交给收购主体,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选购新房。申请人在“以旧换新”房源库中选购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5.相关事宜。回收房屋由收购主体统筹运营,可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或按规划纳入城市更新储备房源。开发企业与参与“以旧换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资金兑付,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撤销。

    (三)申报时限

    暂定1年,自本文件执行之日起计算。

    六、政策支持

    (一)金融支持

    金融机构应针对“以旧换新”对象,优化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或合理提高贷款额度,切实减轻换房资金压力。

    (二)财政支持与税收优惠

    1.企业运营支持政策。对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国有企业,给予5年财政贴息补助。贴息补助根据企业当年度为“以旧换新”收购二手房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据实结算(第一至五年分别补助贷款利息的100%、80%、60%、40%、20%),并与上级补助资金统筹结算。

    2.交易税费支持政策。对“收旧换新”企业收购旧房所涉办证和已收购住宅再上市环节所涉地方留存税部分,用于购房奖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依法予以退还。同时,对企业参与 “以旧换新” 收购旧房,可依法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3.个人补贴支持政策。对购买新房的家庭,按新房价款给予2%的购房补贴(按《持续稳定岳阳市城区新建商品房消费政策措施》执行),支持“以旧换新”家庭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5年国企收购财政贴息补助

    2%购买新房购房补贴

    1年申报时限

    2个月缴纳契税享补贴

    七、工作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成立协调机构,市住建局牵头,市总工会、财政、税务、资规等部门协同,统筹协调重大事项。

    市总工会: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工会组织发动会员参与住房以旧换新的申报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以旧换新”平台和房源库的建设,卖旧买新购房补贴申报受理工作。

    市委人才办:负责对毕业年度在岳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对象资格审核,受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

    市财政局:负责企业和个人相关补贴资金税费返还资金的保障和发放,安排住宅“以旧换新”平台建设的专项经费。

    市资规局:负责做好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市城投集团和市城运集团落实收购责任,加强对房屋“以旧换新”工作日常监督。

    市税务局:负责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税费的征收工作,落实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负责指导并协调商业银行支持全市二手住房收购的融资政策。

    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政府,岳阳经开区、临港高新区、南湖新区管委会:负责所属范围内住房“以旧换新”宣传发动工作。

    市城投集团和市城运集团:

    负责筹措资金用于旧房的收购和运营。

    (二)强化宣传引导

    市总工会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切实发挥组织作用,及时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政策知晓度与参与度。

    (三)加强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虚假申报、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市国资委加强对国有企业收购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政策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有效执行。

    八、附则

    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由各成员单位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若有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10月10日起岳阳中心城区住房以旧换新执行,5年房贷贴息最高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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