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用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比较陌生,居间费就像你买房子去找的房屋中介费一样,中介为你提供服务,他要收取一定的劳动报酬,居间费用就像房屋中介费一样产生了。那么居间费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居间费的相关知识吧!
一、居间费是什么?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就是居间费用,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二、居间费用标准
由于居间费产生的形式多种多样,所以居间费用标准在法律上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但是,建设部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明文规定了相关的居间费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规范的房地产服务中介收费标准内容有:
1、如果是二手房的代理服务费,那么居间费用标准为收取成交总额的1%~2%;
2、如果是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费,则居间费用标准为收取成交总额的0.5%~1%。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的服务费用请参考相关文件。
一般居间费的产生需在服务成功完成的条件下方可全额获得,居间人应提前告知委托人具体的收取费用,委托人也应了解费用是否合理。
如果服务没有成功,那么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责;如果服务成功的话,委托人应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居间费用。
三、居间费用分配协议
居间费用分配协议是参与居间服务时,居间人所占的人数为双方或多方,因此他们需提前签订分配协议,以便更有秩序、更有效地开展居间服务。居间费用非配协议内容大致如下:
1、 参与居间服务的双方或多方共同运作了什么服务,其费用为多少。
2、各方所占居间费用的比例是多少,以及运作费用占多少比例。
3、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条款。
四、居间费用超过3%违法吗
关于居间的费用限额,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规定:
1、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2、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对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规定。
五、居间合同的成立
居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居间人是否促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因居间人的居间作用而达成了合作协议,那么居间合同则成立了。
如何来判断呢?其标准主要有两点。
1、看委托人与相对人是否成立合同关系;
2、看居间人的居间活动是否为合同的成立起到促进作用,例如提供便利、降低难度、加快进度等。若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对于合同的成立完全或基本上无助益,则不能认为促成合同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合同成立即可,至于合同生效与否则在所不问。例如,附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因条件未实现而未生效,不可因此而认为居间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六、居间费需要交税吗
居间费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临时取得的收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超过征税额度就要交税,没交税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
以上就是所有居间费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是有疑虑,可以咨询律师,不要上当受骗。